内蒙古医科大学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
更正公告
(招标编号:NMGWW—25N104)
一、 内容:
因资质要求变动:
原公告中:七:其他中
11.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(危险货物)》;
12.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黑名单、失信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。
现更正为:
11.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(危险货物)》特定资质,不具备运输能力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,还需提供与自治区范围内有运输资质单位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;
12.处置团队须有危险废物处置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
13.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黑名单、失信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。
其他事项不变。
二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医科大学。
三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内蒙古医科大学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
联 系 人:贾老师
电 话:0471-6653014
电子邮件:*
招标代理机构: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 11 楼 1114 室
联 系 人: 玄志伟
电 话: 0471-5203451
电子邮件:nmgwwzb@163.com
资产管理处
2025年3月31日